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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2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3-23

  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2:辽宁省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19年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1.16,远高于全国0.54的平均水平;2015年以来高耗能产业能源消费比重逐年增加,2019年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89.6%,较2015年又增加4.3个百分点。高耗能的产业结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给减污降碳带来较大压力。按照国家要求,辽宁省“十三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应较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8%。而辽宁省“十三五”前四年两项任务只分别下降9.49%和8.62%,均未完成序时目标任务,部分城市能耗强度居高不下,能耗双控形势严峻。对照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全省还有一定差距,任重道远。

  二、整改目标

  完成国家“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

  三、整改措施

  1.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立沈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国家、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审慎提出我市具体工作举措,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及保障方案。

  2.严格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将省下达的“十四五”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市)。聚焦年度目标任务,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将能耗双控和碳减排指标纳入各区县(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任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区县(市)实行问责。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节能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降碳意识。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按照《沈阳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方案》安排,梳理排查在建、存量“两高”项目,建立清单台账,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停工整改。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依法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公布《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开展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6个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从源头控制碳排放增量。

  4.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新兴产业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全面排查我市建材、有色、化工、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内存在“双超”“双有”问题的重点排污单位,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省统一工作部署,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年度工作任务。

  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屋顶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按照省统一工作部署,推进18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2025年年底前建成投运。

  6.加强用能管控力度。按照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安排,开展年度节能监察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鼓励重点用能单位积极运用先进节能技术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切实降低能源消耗。2021年年底前配合辽宁省基本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7.推进企业节能降碳。按照国家、省统一工作部署,开展碳排放核查,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配合省里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和排放监测计划报送、核查及复核工作,并按省里统一要求对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重点排放单位开展清缴履约工作。编制沈阳市2015-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及“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开展沈阳市碳达峰路径与低碳发展研究,为我市尽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基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此项任务不涉及我局。

  2.市工信局每年按照国家节能宣传周工作安排与国家同步开展沈阳市工业节能宣传周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百余家获得绿色制造称号的企业以及重点用能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启动仪式和节能培训活动,围绕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广泛宣传了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成效、经验和做法,增强了企业及社会的节能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降碳意识。

  3.此项任务不涉及我局。

  4.市工信局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截至2025年底,全市已累计拥有国家级绿色工厂58家、省级绿色工厂289家,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数量在全省遥遥领先。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统筹组织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聚焦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经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认真排查,均反馈未发现相关落后产能情况,实现零报告。

  5.此项任务不涉及我局。

  6.每年度按照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节能监察工作的整体部署,开展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相关工作,对我市列入国家工业节能检查任务清单的企业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专项监察。鼓励重点用能单位运用先进节能技术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每年建立绿色低碳项目库,“十四五”以来,共推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00余个,合计年节能量约13.0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2.12万吨。

  7.此项任务不涉及我局。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848251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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