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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内容

    面向智能辅助决策产品、脑机混合智能产品、支撑环境三大类9个揭榜方向,征集遴选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

    二、推荐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沈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须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

   (二)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4家。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牵头。

   (三)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产品已完成前期研究且基本定型,拥有知识产权并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

   (四)请各区、县(市)工信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组织本地有关单位积极揭榜,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https://aimd.caict.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

   (二)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后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推荐表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我局邮箱。

    联系人:朱明星    联系电话:18309839265

    邮箱:ghc22731184@163.com


    附件:1.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推荐表

            3.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的通知(国家)

附件2+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推荐表(各市).doc

附件1+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的通知(国家).pdf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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