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行业协会、企业:
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5﹞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机电产品再制造等四个领域。
1.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主要指通过技术升级或增加工序,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固废产生量和降低危害性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以及钢渣、磷石膏、赤泥等复杂难用固废减量化和预处理技术等。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固废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赤泥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和建筑材料、路用材料、充填材料、生态修复材料制造等领域的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等。
3.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产品中的有价元素,重新返回工业生产过程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的高效分选、破碎、加工,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的高效分离、提纯等综合利用技术。
4.机电产品再制造。主要指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工程机械、机床工具、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设备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过程中的检测评估、表面修复等。
(二)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实际运行超过1年。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与《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进行对照,同类技术的相关技术指标应有所提升。
二、申报程序
(一)请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申报要求,会同发改、生态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填报申请材料(附件1、2、3),并负责审核、推荐符合要求的工艺技术设备。
(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于2025年3月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及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报送。
联系人:刘壮 电话:024-22899017
附件:1.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
2.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申报书
3.工艺技术设备应用实例表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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