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4〕7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面向原材料、高端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等26个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需求,聚焦智能工厂建设堵点痛点,发掘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深耕细分行业、具有工业基因的专业化供应商,强化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串珠成链"集成创新,深化国家、行业智能制造标准研制应用,推动形成先进适用、自主可控、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并应用验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沈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院所,可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包括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供应、服务等。牵头承担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任务的单位在完成验收前不得再牵头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完善的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能力,在相应行业和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编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1),明确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揭榜任务,于2024年11月1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每个申报单位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最多可涵盖3个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任务。揭榜任务应聚焦某一具体行业(附件2)、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详见《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开展集成攻关和应用验证。
(三)请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应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应用效果显著、市场前景广阔、带动作用明显的自主可控项目。
(四)推荐单位于2023年11月14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推荐函及汇总表,以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两化融合推进处。
(五)揭榜单位应按照申报书提出的攻关目标和指标要求,在公布后2年内完成全部任务,及时提请推荐单位组织验收。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组织项目复核和宣传推广。
(六)项目申报、管理、验收申请以及线上评审等工作均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miit-imps.com)开展。
(七)近两年我市获得过国家和省、市智能制造领域试点示范项目、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智能制造资源池服务商、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及科研院校,积极参与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晓龙 82702578
技术支持(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13121825939 13581998266
附件: 1.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2.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
3.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推荐汇总表
4.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
附件3: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推荐汇总表.wps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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