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相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转发工信部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了下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保险补助政策,现组织开展重大装备参保产品资格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工信部门
积极组织落实上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指导辖区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国家保险补助装备资格认定,为下一步争取国家资金打好基础。
二、项目申报企业
严格按照工信部申报通知要求,逐项对照,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定申请表、营业执照、装备销售合同、专利证明材料、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含有关键技术参数的用户合格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请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装备处(21世纪大厦A座511室),其中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骑缝公章;电子光盘1份,内附申报材料PDF扫描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统一命名:沈阳市—企业名称—产品名称)、WORD格式资格审定申请表、发明专利汇总表、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胡辰宇;联系电话:22720557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转发工信部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辽宁省工信厅关于转发工信部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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