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2024年版)》(沈人才领〔2024〕1号)精神,依照《“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兴沈英才计划”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要求,市工信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和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
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将《“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申报书》、《承诺书》、《区、县(市)工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相关证明材料(模板及样表从附件1下载)相应位置亲笔签名、加盖公章,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报人名字-申报单位名称.pdf(如:李新-沈阳技术创新有限公司.pdf),将此pdf文件连同《“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兴沈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申报书》的可编辑电子版(xls、doc或wps格式),拷贝于光盘内,于9月20日前将光盘提交至市工信局科技处。
2.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将《“兴沈英才计划”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兴沈英才计划”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承诺书》、《企业公示情况报告》、《区、县(市)工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相关证明材料(模板及样表从附件2下载)相应位置亲笔签名、加盖公章,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报人名字-申报单位名称.pdf(如:李新-沈阳技术创新有限公司.pdf),将此pdf文件连同《“兴沈英才计划”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兴沈英才计划”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书》的可编辑电子版(xls、doc或wps格式),拷贝于光盘内,于9月20日前将光盘提交至市工信局科技处。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佟盛,22720452,13998260197。
地址:浑南区世纪路1号世纪大厦A座502办公室
附件:1.创新型企业家项目相关条件及附件
2.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项目相关条件及附件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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