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通知》(辽工信科技〔2021〕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组织做好我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通知》有关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工业产品质量检验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申报工信部第五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二、请申报机构(区县统一推荐或企业自荐)按照工信部申报程序要求,完成注册、提交申报材料、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附电子版光盘),务于6月10日前报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联系人:李海霞 22720452 13840505320
附件: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五批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通知
工业产品质量和技术评价实验室通知-2021-06-01 (5).pdf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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