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09号
提案的答复
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升级的提案》收悉。感谢对我市数字化转型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会同市大数据局、市人社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所提建议积极汲取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开展情况
十四五以来,我市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制定了《数字沈阳发展规划》《“数字沈阳”建设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大力推进数字沈阳建设。构建“链上沈阳”平台,做好政策宣讲和精准推送工作。创新方式,完善数字化升级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构建数字化协同创新平台,实现龙头企业—民营企业数字联动升级。不断完善数字化人才政策体系,实施柔性引才等灵活引才政策,实施“校企双制”协同育才行动,为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夯实人才基础。积极引进人才,促进人才聚集,鼓励来沈创新创业。大力培育我市本地数字化升级服务市场主体,培育数字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为企业提供对接服务,鼓励专业化数字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开展数据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升级中的数据安全,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升级。
二、对贵单位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精准施策,完善数字化升级政策体系”建议的答复
1.完善数字化升级政策体系。一是制定政策文件,完善顶层设计。确定“5+3+7+5”产业体系,绘制重点产业链和区域分布图谱。制定印发《沈阳市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沈阳市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沈阳市制造业数字化赋能实施细则(2021-2023年)》等政策文件,完善数字化升级政策体系。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数字经济产业政策支持。国家数字经济产业政策包括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及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等八个方面政策;省级数字经济产业政策包括智能化装备(工业软件)应用、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支持政策。截至2022底,全市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专项39项(户),获评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54个,其中,智能工厂23个、数字化车间31个,沈鼓集团等13家获评省级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均列全省首位。三是大力推进智能升级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市区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我市智能升级示范项目动态培育库。截至目前,项目库内滚动推动智能升级项目累计近500个,遴选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行业示范项目数量累计达到48个,拨付补助支持资金累计2.26亿元。规上重点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76.4%,关键工序数控化率62.9%,促进企业智能化能力提升。目前,正在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和市智能升级项目征集工作。
2.构建“链上沈阳”平台。依托格微公司构建“链上沈阳”平台,确立以“企业码商铺”和“生产要素供需对接”(京东+滴滴工业模式)为核心特色的企业落地服务模式,拓展潜在下游客户及上游供应商,帮助企业精准推送生产要素需求和供给资源,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加快产业资源数字化,促进供应链数字化转型,提升互联网生存能力。上线5个月时间建立全省供给侧供应商553户,发布737项需求,累计预算金额达到19157万元。
3.做好政策宣讲和精准推送工作。一是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短视频等多形式进行政策宣讲。与沈阳市电视台共同推出“领导干部进企业 服务振兴新突破”云视频政策宣讲活动,录制了惠企政策内容解读视频20余条,在云盛京等平台推出,受到企业一致好评。二是为加快推动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组织召开“2023年辽宁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政策解读会”,对我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政策进行解读。组织80户企业参加举办辽宁省数实融合发展大会暨DCMM国家标准贯标大会,举办工业领域数据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向中小企业宣讲支持政策。同时,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活动月,为中小企业提供银企融资对接、人才对接、专业技术咨询、政策宣讲等各类服务活动10余次,受益企业达一千余户。
(二)关于“创新方式,完善数字化升级服务体系”建议的答复
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做好顶层设计制度保障,制定《沈阳市2022年以“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为引领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只提交一次材料”为核心,着力构建“人企-数据-服务”精准有序链接的政务数字生态关系。2022年底前,申请材料总数压减60%,80%申请材料实现“只提交一次”。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提高“一体化”办事体验。简化投资项目的规划、环评、安评等行政手续,通过电子政务在线办理。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税务服务事项及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全业务类型、全链条、全流程“一体化办理”。深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审批及验收”,推进以“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社会投资项目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在线审批、全过程监管和全流程展示,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制定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升级政策。一是3月22日,沈阳市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发布《沈阳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36条,其中发布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升级政策:“推进制造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对获评世界‘灯塔工厂’企业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产业数字化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国家、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二是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诊断评估。拟委托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辽宁分院,实地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估诊断,通过访谈、调研、现场走访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实施信息化系统升级、标杆示范车间工厂改造等工作,提供《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测评诊断报告》,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2022年共为104户企业完成数字化评估诊断。三是统筹组织政策落实市本级专项资金政策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补助项目、沈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等22项政策,2022年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三争取”工作争取到位资金88664万元,涉及33个项目。
3.构建数字化协同创新平台。推进“着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头部企业园区建设工程,优化“一园区一基金一银行一政策”园区生态,加快48个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26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形成上下游企业间在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等方面数字系统的对接,实现龙头企业—民营企业数字联动升级。
(三)关于“引才育才,完善数字化升级人才体系”建议的答复
1.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一是我市相继出台了“人才新政24条”和“补充9条”以及配套细则,形成了“24+9+N”的人才政策体系。2022年,我市在“人才新政3.0政策”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兴沈英才计划”,实施“六大人才工程”。二是实施柔性引才等灵活引才政策。制定了《关于印发<沈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鼓励和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沈人才领〔2021〕1号) ,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挂职兼职、退休返聘等方式开展的一种引才机制。同时,建立灵活的人才认定机制,将各类实用人才、专业人才、新型业态人才,以及柔性引进人才、有意来沈的外埠人才纳入人才认定范围。
2.实施“校企双制”协同育才行动,为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夯实人才基础。一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聚焦先进制造业、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辽沈工业集团、三一重工等大中型企业推行以“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全市已组织培训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6000余人。二是鼓励企业开展“双元制”校企合作项目。每年评选“双元制”校企合作建设项目1个至4个,给予建设扶助资金50-100万元。鼓励校企合作开展订单班模式培养,实现“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按照企业需求培养高质量复合型人才,实现创新突破,夯实智能制造建设的人才基础。
(四)关于“抓住机遇,完善数字化升级市场体系”建议的答复
1.培育数字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为企业提供对接服务。我市发布《沈阳市数字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能力清单》,清单涵盖了汽车及零部件、机械加工、航空航天等重点行业领域的80家数字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商。省工信厅发布《辽宁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清单涵盖了汽车及零部件、装备智造、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领域的12家数字化转型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上云上平台服务商、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与培训服务商,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同时,鼓励专业化数字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以“支付+”为突破点,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拓客、管理等方面难题。
2.积极引进人才,鼓励来沈创新创业。一是出台《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盛京人才”战略及21个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按照“5+3+5+7”产业链重点企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综合编制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企业按照目录引进的人才,给予6-30万元奖励。二是制定人才新政3.0版配套细则,加大引智力度。2016年,新松公司全资收购德国陶特洛夫职业培训学院,将德国双元制先进教育理念及办学经验引入我国,已培养机器人应用人才近千人。三是以京沈、苏辽科技合作为载体,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人才享受的奖励政策,按服务期限予以兑现,采取人才专列等方式加快引进高端科技人才来沈创新创业。四是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吸引各行业、各学科领域人才投身其中创业兴业。截至目前,我市组建了新型研发机构84家,各类创新平台达到1286个。203个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集聚科技创新人才30027人,其中研发人员23194人,占比77%。
3.积极开展数据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开展企业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数据安全法》,按照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关于推荐企业参加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沈鼓集团等9家企业参加核心数据及重要数据备案管理及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制定数据安全防护方案,开展数据安全自评估工作,开展工业领域数据安全监测和风险自查整改,建立风险台帐。二是逐步完善政务数据安全技术标准、政务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等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政务数据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安全技术团队常态化网络安全值守,实时对安全事件进行有效响应及处置,支撑政务云整体安全保障体系的最优化运行,并定期开展政务云内部数据安全检测与政务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推进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有效实施。实现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控,逐步健全面向政务云、政务网、政务系统、政务数据的一体化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 5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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