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61号
建议的答复
姜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纾困惠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振兴沈阳经济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您所提建议充分汲取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办理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纾困惠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为了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行动总体要求,我市积极关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技术、人才、金融等难题,认真分析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多措并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1.出台并落实相关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一是我市相继出台《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沈政发〔2022〕7号)、《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等政策,从减税降费、转型升级、科技创新、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实现稳增长,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帮助民营企业应对各方面冲击,缓解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原材料和用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影响;2022年,出台《沈阳市支持小微和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对600余户新增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贴息583万元,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二是为吸引高精尖人才服务民营企业,我市出台《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沈人社发〔2021〕19号)政策,从人才引进、人才储备、人才培养、人才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快实现人才驱动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全力推动企业吸引人才。三是继续落实《沈阳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条款,对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证券、基金、保险等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按标准最高奖励100万元。目前,已为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发放奖励资金3203万元,政策效应有效发挥。
2.开展政策资金考评和追踪问效,保障资金落实效果。我局委托东北大学对政策落实效果进行了评估,对每一项政策落实情况、企业满意度、企业获得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结合访调研情况,东北大学对每一项政策进行了分类评价,总结了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优化政策的思路。结合评估报告和行业发展、企业诉求,我局近年来对现行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调整了产业数字化示范项目奖励政策、融资担保补助政策等2项政策,到期停止执行企业上云、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等4政策,新增了鼓励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政策、5G行业应用场景奖补政策等9项政策,从多个行业领域给予企业支持,政策的引导示范作用更加突出,政策的体系进一步完善优化。
3.推动金融机构政策落实,创新金融产品,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联合相关部门、融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推出金融创新产品“园区集合贷”,以“政银担企”四方风险共担机制为基础,以企业聚集园区、产业链、服务平台、联盟等为组织单元,实行集合授信、无抵押担保、四方风险共担、企业即申即贷的服务模式,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为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同时,人民银行通过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低成本资金向小微企业让利。2022年两次落实降准政策释放长期资金63亿元,发放支小再贷款27亿元,支农再贷款10亿元,投放再贴现资金119亿元。2022年,沈阳市法人金融机构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8%,比年初下降17个BP。
二、 对您所提意见建议的答复
1.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用活相关惠企政策。一是通过开展“万人进万企”“一联三帮”等活动,我局组织100余名干部联系帮扶上千户企业,开展惠企政策“三直一快”(直送、直办、直达、快办)送政策专项行动,帮助企业落实政策、解决问题、转型发展。二是通过云盛京、沈阳电视台和其他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解读,让更多企业了解政策、会用政策和享受政策。三是组织开展政策宣贯活动,讲解政策申报条件、支持方式、申报流程以及申报项目相关要件等,让企业充分理解政策条款相关内容,方便中小微企业了解政策条款、申报流程,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
2.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政策资金及时足额兑付。为贯彻市委市政府“惠民直达、惠企直达”要求,我市将不断完善“好政策”新型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直接把政策落到实处,增强政策资金实效性,实现“零申报、零审批、秒到账”,资金拨付流程合规透明。
3.加强对惠企政策落实效果的追踪及评估。继续贯彻国家、省、市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资金审批流程,针对项目实施开展、资金拨付使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推动政策执行部门坚持绩效为先,树牢绩效管理观念,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拟在现行大部分政策到执行期后,再次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行业发展、企业诉求,将对现行政策再次进行调整优化。
4.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拓展融资方式。一是创新信用方式。支持银行机构开发推广“云税贷”“纳税e贷”“银税贷”等信用产品。截至2022年末,辖内银行机构累计投放信用贷款4019亿元,比年初增加227.4亿元,同比增长20.4%,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12.4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45.8亿元,比年初增加140.1亿元,同比增长34.5%。二是依托企业征信平台,支持金融机构推出“征信+”线上信用产品。如建设银行推出“沈城智慧快贷”,此产品基于小微企业社保缴交信息,采用线上自助贷款流程,对满足条件的沈城小微企业实现线上审批、自动放款,已累计投放普惠信用贷款8665户,授信金额56亿元。浦发银行、盛京担保共同推出“盛京兴科贷”产品,对征信数据库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对接效率,累计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授信超10亿元。
感谢您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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