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沈阳市召开2024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会上,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张蓬表示,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作为“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截至2023年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132.1万户,同比增长18.0%,其中民营经营主体127.8万户,同比增长18.4%,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7%。2023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3554.3亿元,同比增长5.7%,占全市43.8%;民营经济实现税收539.8亿元,同比增长20.4%,占全部税收的43.3%。累计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2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56户,创新型中小企业1195户,科技型中小企业14804户。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显著提升。
2024年,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安排,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积极筹划民营经济发展方向和政策,研究制定了《沈阳市2024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全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均达到50%左右。
2024年,沈阳市工信局将主要开展以下7项工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展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包括推进经营主体培育计划、强化载体建设、加强创新创业服务、支持自主创业、加快培育优质中小企业5项举措。以“提质量、优结构”为目标,推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全年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户以上。
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引导制造业民营企业向高端化转型升级、大抓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普及行动、推进制造业智能转型示范提升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助推服务业转型6项举措。力争培育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不少于30家;培育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300户以上;培育30个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上云企业达到4000户;新建互联网医院5家以上,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3家以上,打造“一机游沈阳”数字文旅平台。
开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包括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构建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3项举措。2024年,大力建设、发展大学科技园、创业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等100家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载体。全市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2.5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900家。
开展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专项行动。包括完善社会化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培训体系、加强民营企业人才引育3项举措。坚持人才“全周期”服务理念,完善人才“引、育、用、留”服务体系。
开展融资促进专项行动。包括改善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加快完善融资担保体系3项举措。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实施资本市场培育工程,继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
开展促进开放合作专项行动。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利用各类经贸平台开展合作交流、深化企业对接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等举措。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包括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4项举措。持续梳理各级各类惠企利民政策,分批次出台“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清单,及时公示,动态更新。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限期办结,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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