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区、县(市)组织推荐,企业自愿申报,且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见附件1)有关条款要求。
二、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撰写申请报告;区县(市)工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见附件6)。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格式统一。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版1份(A4规格,相应位置签字盖章,胶装,封面写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和PDF格式电子版(带附件)。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17日前将上述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正式报送市工信局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蒋召国,22720452。
联系邮箱:syzzqs2025@126.com。
地址: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502室。
附件:1.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辽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3.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4.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
5.2023年度(第二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汇总表
6.区、县(市)推荐意见
附件1. 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docx
附件5:2023年度辽宁省第二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汇总表(申报企业填报).xls
附件4: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B107 -1__B107-2).doc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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