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节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15号)和省工信厅要求,为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服务商对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作用,加快构建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现征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围绕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行业服务生态,熟悉中小企业需求,参与意愿强烈,能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培训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服务的服务商。
二、申报要求
(一)在本市登记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获得总部授权的在郑分支机构),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社会信用。
(二)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至少提供3个以上成功的示范案例(项目或案例获评国家、省级称号的优先)。
(三)具有一定规模的具备较深造诣和丰富经验的专家团队,并愿意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活动和工作。
(四)满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目录要求(附件1),并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中具备至少一类实施服务能力(附件2)。
三、支持方式
对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省工信厅将发布服务商推荐名录,组织省内中小企业与服务商开展线上线下对接合作,多渠道宣传推广典型应用场景和解决方案。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辽宁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见附件3),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报送至各区、县(市)工信局。
(二)择优遴选。省工信厅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
(三)网上公示。对初步入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通过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正式公布。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省工信厅公布辽宁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名单。
五、相关要求
(一)10月17日前,各区、县(市)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推荐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
(二)对在服务中弄虚作假、质量低劣、不正当竞争造成恶劣影响的,省工信厅核实后取消其资格。
联系人:韩 峰 024-81535355
邮 箱:syjxwzdc@163.com
附件:
1.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分类目录
2. 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1年)
3. 辽宁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4. 2022年辽宁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汇总表
2022年辽宁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推荐汇总表(附件4).docx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1日
版权所有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产业开发区世纪路1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2723471 传真:024—22740873 E-mail:bangongshi-sgxj@shenyang.gov.cn
网站地图 | 许可证号:辽ICP备2022009692号-1 网站标识码:2101000017 公安备案号:21010202000501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