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相关企业: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征集工作的通知》(辽工信装备〔2022〕158号)及《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编制指南》(辽工信装备〔2022〕1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积极组织落实上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指导辖区企业申报省级目录,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应报尽报。
二、企业按照目录征集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填报《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申请汇总表》。
三、企业务必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市工信局装备处(21世纪大厦A座409室)。其中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另附对应PDF材料扫描文件(文件统一命名:沈阳市—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汇总表EXCEL电子版报送邮箱syjxw22720284@163.com。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编制指南》的通知(辽工信装备〔2022〕131号).pdf
联系人:陈梅湛 苏文涛
联系电话:22720557 22720284 18640289493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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